政策查询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学领域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学领域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26-07-31
  • 来源:
  • 类型:通知
  • A+
    A-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医学领域科研项目伦理审查提质增效,服务我省医药健康协同创新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关于健全科技伦理治理机制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的实施方案》(川科监〔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科技厅会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四川省推进医学领域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工作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四川省推进医学领域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工作的若干措施.pdf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学领域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