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6〕25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四川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培育一批具备权威性、基础性、前瞻性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可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下载《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打印装订成册并盖企事业单位公章后,于8月31日前报送至所属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属地企事业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初审,9月7日前将审核推荐意见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和企事业单位《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纸质件一式2份)正式行文上报。
(三)现场答辩时,需携带《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纸质件5份)至会场,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可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查询下载《管理办法》《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不再另附。
(二)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申报企事业单位的审核推荐工作,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及核实,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如未申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须按通知要求申报。
(四)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管理办法》相关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平台按程序开展现场核实。结合专家评审和现场核实结果,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进行认定,并正式发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技术创新处 丛成华
联系电话:028-86265751
资料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附件: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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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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