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工业企业:
按照工信部《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经信厅、市经信局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版)》(以下简称《目录》)全部领域。
其中:整机装备原则上按照台(套)数方式支持;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原则上按照批次数方式支持。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套)装备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支持;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可按台(套)数方式支持。
二、申报流程
(一)资格审定
1.企业申报。生产《目录》内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企业,按要求向区经信局工业投资科提交申报材料(央属企业可通过集团公司直接向工信部报送)。
2.推荐单位审核。各级经信部门按要求开展资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形成审核意见,并层层上报工信部。
3.部门复核。工信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复核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资格,并按装备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保费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5年。
(二)资金申请
1.企业申请。通过资格审定,保费补助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完成装备的制造、交付、投保与全额保费缴纳后,装备制造企业按要求向区经信局工业投资科提交申请材料。
2.推荐单位审核。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重点关注涉及关联企业交易和保险费率使用合规性,形成审核意见。
3.部门复核。工信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复核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资金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80%给予补助。
三、申报要求
请拟申报企业于2026年7月9日(周四)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含区经信局存档1份)报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科(成都公路口岸811室),并同步报送上述材料PDF盖章扫描版(其中资格审定汇总表、资金申请汇总表需提供可编辑的excel版)。
(联系人:陈秋名,联系电话:84859172)
附件:
附件1-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附件8
附件4-工信部、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
附件5-关于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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