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流程(2025年修订)》(苏工信创新〔2025〕272号,以下简称《工作流程》)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聚焦省“1650”产业体系,重点围绕省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和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企业技术中心获市级认定时间须在2025年7月30日之前(以文件印发时间为准)。
二、组织推荐申报程序:
1.按照《工作流程》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核。
2.指导推荐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于2026年7月24日前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
3.各单位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数据与佐证附件一致、申请材料没有缺漏,确保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初评打分准确无误。对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择优推荐(初评方法见附件1)。
三、请各区于2026年7月24日之前完成线上推荐操作,正式行文报送我局,并附推荐企业申请材料(企业加盖公章的PDF版1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版各1份),同时抄送同级发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上报文件同时扫描上传至线上系统。我局将依据《工作流程》要求进行复核和评分,择优推荐。
联系人:科技创新处 68788764
附件:
1.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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