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根据《济南市绿色制造单位培育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济工信绿发字〔2024〕1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2026年度济南市绿色制造单位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绿色制造单位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单位应符合《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的评价标准和要求进行评价和申报。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需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style="font-size: 12pt;"> 二、具体要求
(一)绿色工厂
申报企业须为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信用状况良好。申报企业登录管理平台,选择绿色工厂(梯度培育)进入填报,政策解读视频里已有评价标准的53个重点行业(见附件1)的企业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填报评价,其他行业的企业按照评价通则(GB/T36132-2025)进行填报评价。
(二)绿色工业园区
申报工业园区须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原则上工业增加值占比不低于45%、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的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等。申报园区登录管理平台,选择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进入填报,按照平台政策解读的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申报企业须为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信用状况良好,主要以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行业影响力大、在产业链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为主,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多的龙头企业。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企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通用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要加大对申报企业、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力度,加强现场核实,确保推荐质量,如发现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根据有关要求将企业、园区从申报名单中移出,并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要充分征求当地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
(二)按时推荐上报。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在管理平台及时完成审核提报,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出具推荐意见,填写《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类平台提报和盖章纸质版申报书以及推荐意见等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word版、pdf版),均于2026年7月10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电话:51705740
邮箱:sgxjlsfztjc@jn.shandong.cn
附件:附件1重点行业清单.docx
附件2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申报联系表.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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