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成都市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时间
全年分两批次开展申报。第一批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截止,纸质文件报送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18日。第二批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从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截止,纸质文件报送时间截止到2026年11月5日。
三、申报条件
(一)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
(二)申报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申报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依据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判定结果为准)。
四、申报方法及流程
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上线下数据保持一致。新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style="font-size: 14pt;"> 五、工作要求
(一)属地部门。各属地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做好申报工作的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培育平台申报,检查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审核和推荐。
(二)申报企业。发现企业申报数据造假,将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属地部门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三)其他重要说明。
1.经本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
2.申报企业须提供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style="font-size: 14pt;"> 3.母公司若以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发明专利申请或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通过,则在母公司资质有效期内,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母公司、子公司可分别以自身单体财务报表、发明专利独立申报;同一母公司控股的兄弟公司可分别以自身独立财务数据、发明专利独立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驰
联系电话:028-83972272转企业服务科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出发,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查看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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