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函字〔2026〕10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厅属有关单位,有关农业院校、科研院所:
为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山东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建设中的引领支撑作用,聚焦深挖设施农业、畜牧业、海洋渔业和盐碱地综合利用等“四大潜力”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双提升等重点任务,面向全省征集2026年度农业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立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提出立项计划,分为两方面。一是重点领域方面,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主要为齐鲁粮仓类、“四大潜力”类(含设施农业、畜牧业、海洋渔业和盐碱地综合利用)、种业振兴类、智慧农业类(含农机、人工智能等)、品质提升类、绿色农业类、农业服务类、特色产业类等。二是地方特色方面,各市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实际,围绕地方“土特产”,征集生产中急需的技术规程。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畜牧、渔业)农技推广部门、厅属事业单位、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规程牵头单位,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等可作为参与单位。每项技术规程参与单位不超过5个,参与起草人员不超过10人。
(二)申报数量
1.重点领域方面
厅属有关单位中,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不超过30项;其他厅属单位不超过5项;各农业分标委不超过10项。
省畜牧局属单位不超过3项,畜牧业标委会不超过5项。
省农业科学院等省级科研院所牵头的技术规程不超过30项。
省级涉农高校牵头的技术规程不超过15项。
各市农技推广中心、科研院所、涉农高校等单位须经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牵头初筛、推荐报送,每市原则上不超过10项。
2.地方特色方面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牵头初筛、推荐报送,每市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三)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应突出重点,落实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等,突出我省区域特色。
2.项目主要技术内容应成熟度较高、示范应用面积(或规模)较大,已经过充分试验和论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能满足农业产业实际需求。
3.项目须注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避免与现有标准交叉或矛盾,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2026年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技术规程初稿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农标委秘书处),电子版(扫描版和word版)同步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2026农业技术规程申报+单位名称+重点领域方面/地方特色方面”,超过1项的均需排序。
(二)形式审查。省农标委、省畜标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申报范围、技术先进性、材料完整性。
(三)立项评审。省农标委、省畜标委将组织对符合要求的计划项目开展立项评审,并发文公布,重点领域方面不超过200项(其中畜牧50项),地方特色方面分市以特定区域形式发布,不超过70项。
(四)技术规程编制。立项发布后,申报单位组织人员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格式》(附件3)进行技术规程编制,编制及征求意见工作应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完成后相关材料报省农标委、省畜标委秘书处。
(五)审查及发布。省农标委、省畜标委将组织对送审技术规程开展审查,并按程序进行发布。
联系人:徐明悦、范作军
联系电话:0531-51789341
电子邮箱:sdsnytzjc@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8楼质监处
邮 编:250013
附件:1.2026年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项目申报表
2.2026年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3.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格式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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