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突出科技计划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凉山州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凉科局〔2023〕104号)、《州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凉财规〔2025〕4号)等相关规定。通过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查,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检查以及州科技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任务合同书”约定执行期已过半的161个州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评估。根据检查情况和专家评估意见,确定160个项目继续执行(详见附件1);1个项目停止执行(详见附件2)。
对已确定停止执行的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后续处置工作,项目结余财政资金须按要求原路退回,具体退款流程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科技计划与政策法规科,0834-2185022;
农村社发与科学普及科,0834-2185089;
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科,0834-2185087。
附件:1.2025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继续执行项目一览表
2.2025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停止执行项目一览表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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