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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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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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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6-04-27
  • 来源:宣传局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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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办函〔2026〕130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创新创业,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6〕8号),决定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通过赛事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企业及创业团队,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完善“以赛促创”培育体系;赋能优质初创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优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因地制宜打造新质生产力,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大赛主题
    创客中国·创业天府。
    三、赛事设置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设置预选赛、选拔赛、省决赛等环节,采取“‘8+4’现场路演和答辩(即参赛项目陈述时间8分钟,评委问答时间4分钟)、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公开透明、逐级遴选产生获奖项目。
    (一)预选赛。7月下旬举办,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面向全省征集一批产业领域内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项目。预选赛暂不分专题类型,请自愿参赛且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创客登录大赛官网(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报名预选赛。大赛组委会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初评后,视情分专题通知入围项目参加预选赛路演。
    (二)选拔赛。8月下旬在成都举办,经预选赛推荐的项目,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进行选拔,择优递进评选出全省50强备选项目。经相关项目核实及公示后,确定全省50强项目(企业组35强、创客组15强),按照项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省决赛路演项目(企业组35名、创客组15名)。
    (三)省决赛。9月上旬在成都举办。按照全国总决赛相关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省决赛优秀项目(数量待定)进入“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创客组100强和全国企业组50强、创客组10强角逐。全国总决赛将在上海市举办(详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在四川省内注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截止到报名当天,报名参赛项目所属的个人或团队已创立企业的,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4.以团队形式报名时,团队应包含1名负责人,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7人;
    5.参赛人员姓名及数量在报名时确定,以报名时上传承诺书签署的为准,后续不得更改。
    往届获得“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优秀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同一企业报名参赛项目不超过3个。
    参赛者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四川省赛、国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参赛报名
    自愿参赛且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注册登录大赛官网(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报名预选赛,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参赛项目承诺书,并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参赛项目须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官网报名。大赛官网是报名参加第十一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具体报名方式及材料提交要求,将在正式通知中明确。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征集项目。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和创新资源,积极挖掘、筛选和推荐优质项目和团队参赛,确保参赛项目数量和质量。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园区、高校等渠道,广泛宣传大赛目的、赛事安排和支持政策,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团队参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 菲 (中小企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028-86262785
    联系邮箱:jxwxqyc@126.com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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