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发服字〔202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企惠企”为主题,以服务中小企业为重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作用,推动服务资源精准直达创新一线,着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摸排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
1.组织需求调研。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加强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动,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围绕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深入摸排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在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方面的需求,形成企业知识产权需求清单,为精准匹配服务提供明确导向。
2.统筹服务资源。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根据企业知识产权需求清单,梳理辖区内公共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服务特长,积极引入优质市场化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社会资源,按照服务机构类型、优势领域、服务能力等建立服务资源清单,为高效开展供需对接奠定基础。
3.开展服务对接。根据需求清单和服务资源清单,组织辖区内公共服务机构差异化设计服务方案,采用企业“出题”、服务机构“答题”的互动服务模式,为企业精准提供专利分析、产业导航、技术转化、侵权预警、海外维权、专业培训等业务咨询、辅导和信息服务,切实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构建协同服务生态,推动资源融合
1.强化部门协同和区域合作。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探索建立与工信、科技、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服务资源整合共享。鼓励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通过项目共建、人才共培、资源共享等方式加强对口帮扶协作,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2.加强对科技创新一线的服务供给。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加强省、市、县(区)服务网络的有效衔接,推动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在科技园区、产业园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或设立工作站,鼓励运用流动工作室、专利特派员、服务专员等模式,推动从“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
(三)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效能
1.组织特色专场活动。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可结合区域产业特点,策划组织专场活动。活动采取现场对接、项目路演等多种形式,提升服务有效性,扩大服务覆盖面。
2.应用智慧服务工具。利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开发“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智能工具,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信息分析、供需匹配、风险预警等场景的应用,提升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明确重点任务,设计行动计划、专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面组织开展需求摸排、资源统筹、供需对接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做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项行动与知识产权宣传周、“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等重要活动的统筹衔接。
(三)总结提升阶段。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打造带动力强、认可度高的公共服务品牌。
四、组织保障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常态化、规范化需求调研与动态管理机制,做好相关服务资源支持保障,积极引导公共服务机构高质量参与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统筹指导和工作总结,及时宣传推介优秀服务成果。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行动计划表(附件1)、11月15日前将成效总结表(附件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办公系统(OA)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附件:1.行动计划表
2.成效总结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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