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商务局《关于申请2017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绵商运〔2017〕141号),各县市区、园区组织企业进行了项目申报。根据申报情况,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8年9月3日—9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或来电向受理单位如实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1、支持“绵阳造”产品在省外开展川货新春大拜年活动名单; 2、支持“绵阳造”企业开展省外“六进”活动企业名单。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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