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环资〔2026〕4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及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关决策部署,我们研究制定了《“天府绿惠贷”支持四川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3月26日
“天府绿惠贷”支持四川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及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四川省构建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构建完善金融支持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现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绿色低碳赋能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和优势产业提质倍增需求,以企业能碳分级评价为核心,探索以“天府绿惠贷”为抓手,创新金融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助力构建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力争至2027年,推动至少100家以上的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开展能碳账户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基于能碳账户评价结果创新金融产品,逐步构建完善“天府绿惠贷”融资服务机制。力争至2030年,初步建成与全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相适应的“数据可靠、评价科学、产品丰富、激励有效”的金融服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天府绿惠贷”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四川模式”。
二、明确重点支持方向
(一)支持重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以及零碳工业园区、零碳工厂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攻关及产业化、设备更新、市场开拓、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固定和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多维度、全方位支持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二)支持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以及零碳工业园区、零碳工厂实施的节能降碳、节水减污、资源循环利用、清洁原料燃料替代、环保装备升级、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升级以及工业绿色微电网、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绿色数据中心等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建设。
三、构建完善企业能碳账户运行机制
(一)建立能碳数据支撑体系。依托国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style="font-size: 12pt;"> (二)推动建立企业能碳账户。依托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系统归集和企业自主填报,建立涵盖企业行业信息、经济数据、能源数据、碳排放数据等信息以及评价结果的企业能碳账户,探索将碳足迹核算、评价与认证结果作为评价依据,并在重点行业先行试点。探索开发企业“能碳码”,通过二维码形式集成展现企业能碳账户相关信息。
(三)建立能碳分级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企业能碳账户核算模型与动态评价体系,将多源数据转化为可量化、可比较的能碳综合评价指标,探索对企业能碳表现给予A级(优质)、B级(达标)、C级(转型提升)三级评价。探索建立企业能碳账户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和发布机制,向金融机构及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常态化推送。
四、推动企业能碳账户在金融领域的运用
(一)加强企业能碳账户运用。推动金融机构将能碳账户评价结果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对相关企业给予差异化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相关贷款纳入“天府绿惠贷”统计。对A级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额度高、期限长的信贷支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对B级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与企业能碳表现相挂钩的贷款,如企业在贷款期间其能碳表现从B级跃升到A级,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对C级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转型融资+技术赋能”的综合解决方案,实现金融资源与低碳转型需求精准匹配。
(二)创新能碳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基于企业能碳账户评级结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广依托企业能碳账户的“碳足迹”“碳减排量”挂钩贷款。充分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绿金贷”“绿票通”等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激励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企业能碳账户评价结果。鼓励相关企业根据能碳减排表现参与碳普惠机制,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客户企业的能碳减排表现实现自身运营的“碳中和”。结合企业节能、节水、减碳等能碳表现,探索建立“天府绿惠贷”系列子产品和服务体系创新图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牵头,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各金融机构、重点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的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会同当地人民银行、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推动当地重点园区管委会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天府绿惠贷”相关工作,加大对四川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强化政策引导。依托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天府绿惠贷”统计监测制度和事后核查机制。将金融机构运用能碳账户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发放的“天府绿惠贷”情况等作为央行绿色金融评估的重要参考。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建立完善融资配套支持政策,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天府绿惠贷”给予适当贴息、奖补、风险分担等政策支持。
(三)加强政策宣传。依托省级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专题论坛等渠道,宣传推广“天府绿惠贷”政策产品,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政策。适时组织开展“天府绿惠贷”政策产品专题培训,发布“天府绿惠贷”典型案例,提升金融机构、重点企业碳金融实务操作能力。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问题建议,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