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等12部委《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8号)要求,规范我省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名单核定工作,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四川省“十五五”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6日,在此期间请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蔡文开028-86718520,028-86710365
电子邮箱:13224012809@163.com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27日
附件:四川省“十五五”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主题
《四川省“十五五”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
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26日
征集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说明材料
《四川省“十五五”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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