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省工信厅牵头对《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起草,形成《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进一步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确保立法与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高度契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风险评估的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
电话:025-69652745(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产业处),025-69652615(政策法规处),82288200(传真);
电子邮箱:gxt_dsjc@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江苏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产业处,邮编210008。
附件:1.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2.《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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