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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食品饮料”、智能制造(含新能源汽车与航空燃机)专题研讨班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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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与航空燃机)产业专题研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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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06-16
  • 来源:经信厅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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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和产业基金,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四川省重点产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研讨班总体方案》要求,省委组织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定于7月下旬举办“食品饮料”、“智能制造(含新能源汽车与航空燃机)”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正式通知随后下发)。
    一、研讨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推动省委省政府全面创新改革各项部署落地落实,促进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培育发展,突出企业主体、服务产业发展,以开放的视野和创新的方式,组织全省重点产业骨干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服务机构、产学研联盟组织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创新发展研讨,搭建政产学研用交流合作平台,促进要素资源合作共享,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新路,示范引领和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二、参加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
    (一)全省相关产业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和产业基金负责人。
    (三)市(州)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重点园区管委会负责人。
    (四)有关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
    (五)国内有来川投资和合作意向的企业、科研院所、中介机构、产业基金负责人。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根据附件名单选派参加人员。请省投资促进局邀请有来川投资和合作意向的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产业基金人员;各市(州)选派当地企业人员,并根据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分管领导、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园区管委会负责人。
    (二)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高度重视,要专门指定负责人和联络员,于7月8日前报送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各单位于2016年7月16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见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培训处。
    联 系 人:李春梅 
    联系电话:028-86261731  86266205(兼传真)
    联 系 人:孙仁伟 
    联系电话:028-86264841
    邮箱:scsjxwjypxc@126.com。
    (三)请各单位通知参加人员结合本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本单位科研生产现状及需求实际,做好交流发言准备。研讨班将开通微信交流平台,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研讨活动。
    (四)研讨班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研讨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工作原因需请假的应向省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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