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4号)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复核和审议。现将四川省第十三批(2025年第4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和第一批(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通过名单予以公告,有效期至2029年1月。
附 件:1.四川省第十三批(2025年第4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2.四川省第一批(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通过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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