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川发改数字规〔2024〕59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的通知》(川发改数据〔2025〕393号)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和推荐、符合性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初步提出拟认定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有关材料请加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有关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不受理匿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黄老师、刘老师,(028)86705763。
联系地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成都市滨江东路156号)。
附件:2025年度四川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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