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区企业(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按照《成都市双流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双府发〔2025〕9号)要求,高质量推进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经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请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七届双流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
一、奖项设置
双流区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届,分为质量奖和提名奖两个奖项,每届评选不超过10个组织(含一线班组)和个人(其中,组织质量奖、质量奖提名奖名额共计不超过8个,个人质量奖、质量奖提名奖名额共计不超过2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申报条件
(一)组织申报区政府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双流区实际管辖范围内依法设立3年以上;
3.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等有所创新,且成熟度
高,具有推广价值;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建设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声誉良好;
6.近3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近3年内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事故(按行业规定),无查实的重大及以上质量投诉,无相关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按行业规定)。
(二)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的个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双流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
3.有较强的质量创新意识,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和成果,在提高行业质量水平、推动产业工艺和技能改进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
纪行为;
5.申报个人如为组织最高管理者,其任职组织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按行业
规定),无查实的重大及以上质量投诉,无相关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按行业规定)。
四、申报方式
申报第七届双流区政府质量奖的单位或企业,按申报通知时间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报第七届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花月东街62号二楼205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管理科,电话:85811000)。
为指导申报企业和单位规范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或企业可通过“双流政府质量奖管理”QQ群(群号:450797246)下载《双流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2),按申报通知时间要求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申报。
五、书面材料要求
(一)《双流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2)一份(分行业填写,申报组织为企业的需要请镇(街道)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详见申报表);
(二)企业或组织概述一份,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
(三)企业自我评价报告一份(约5-6万字);
(四)证实性材料一份,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用户满意度调查报告、外部审计报告、环境检测报告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报表中的填报说明;
(五)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一份(word格式)。
六、评选安排
为认真做好第七届双流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区政府专门成立双流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评审委承担质量奖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评审委下设办公室,评审办设在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区政府质量奖的申请和组织评审,制定评选工作方案和工作规则。通过材料申报、组织推荐、材料初审、材料审核、现场考评、综合评价、征求意见、审议公示、审定公布、表彰奖励等工作流程,在2027年10月底前完成评选工作。评选、培训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希望全区单位和企业积极申报。请有意愿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认真填写《第七届双流区政府质量奖预申报表》(附件1),于2025年11月30日前报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与广告科(联系电话:85880107,邮箱:12542508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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