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非遗赋能作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设非遗工坊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苏文旅规〔2023〕2号),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认定工作。现就推荐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附件:
1.江苏省省级非遗工坊申报书.doc
2.有关佐证材料.doc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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