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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关于公示第一批成都市楼宇经济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单位的公告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楼宇经济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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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1-15
  • 来源:商务局(委)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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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7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服务〔2017〕137号)、成都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家级楼宇经济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服办〔2018〕7号)以及《成都市楼宇经济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委面向全市组织开展了征集成都市楼宇经济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单位工作。此次我市共有54家楼宇企业、14家政府部门提出申请,经楼宇经济服务标准化专家书面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纳入第一批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单位的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1、2)。经申报暂未纳入第一批试点的单位将作为第二批试点优先推荐单位。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成都市商务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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