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25-02-21
  • 来源:
  • 类型:通知
  • A+
    A-

工信厅企业函〔2025〕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中西部、东北地区可适当放宽),择优遴选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至我部。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对超过报送数量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1)、《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附件:

    1.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

    2.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2月20日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