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切实做好市级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储备工作,请各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按要求提交储备项目建议书及有关佐证材料进行申报,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附件:
1.成都市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储备指南(〔2024〕12-57)
2.×××储备项目建议书提纲(通用模板)
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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