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24年度市级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和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提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须为我市辖区内注册的单位,且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单位不属于《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的受限范围。
(三)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支持条件的,由企业自主申报,不重复支持。
(四)其他条件见相关附件。
二、提交基本资料
(一)项目申请单位(企业)是责任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请单位均需签订《企业申报承诺书》,项目申请单位在汇总表中要明确企业所在区县及镇(街道,与营业执照一致)。
(二)所有项目申请单位均需填写《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申报表》。
(三)企业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企业公章一致。
(四)申报单位需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企业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称以及代码。
(五)其他提报材料见相关附件。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按照属地原则,项目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请单位的所有申报资料需制作电子版(PDF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并胶装成册。在填写有关申报表格文字内容较多时,请自行扩大表格空间,但不得改变表格结构。各种原件资料(含电子版)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其页数较多的,需要加盖骑缝章。
(三)申报资料不完整,未加盖公章的(含电子版资料)项目不予认定。
(四)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文上报。上报公文应承诺并表述“推荐企业均已通过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安全生产、社会诚信制度审核”。
(五)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逾期不再受理。
四、咨询电话及邮箱
51705721、51705731,sgxjznzzyzbcyc@jn.shandong.cn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济南市智能制造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提报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的通知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