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期间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的通知》(〔2024〕W-429号)有关要求,为做好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遵循“即申快享”“简审快批”原则,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先报先得、小批量多频次安排下达资金。
二、支持内容
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近3年),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建圈强链,促进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发展。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5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
2.新增生产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
3.在近3年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名单内。
(二)项目申报
1.项目单位自主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认真按照填写要求如实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登录网址:https://xm.chiq-cloud.com:30124/funding-project-declaration/entry);
2.项目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
3.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提交(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
4.项目未完成网上入库及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核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市)县经信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及现场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在征求属地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及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后,推荐上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式行文请备注好批次,如第一次报送为第一批次,第二次报送为第二批次,以此类推)。市经信局将组织项目评审、重复性筛查和现场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各企业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及时提交资料。第一批申报项目请于2024年12月7日前将备案报告文件、拟支持计划备案表及绩效表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并同步上传网上申报资料。后续拟申报项目于每月7日前提交我局初审。
附件:
1.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的通知
2.四川省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期间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请报告
3.项目备案表(表样)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