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一区两群”区县协调发展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府发〔2023〕8号)精神,加强渝中与成都锦江、巫溪县科技协作,现启动渝中区2024年“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原则上申报主体是在区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企业、科研院所、服务机构、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
二、支持领域和方向
重点围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普基地建设等方向。
三、申报时限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四、项目管理
(一)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
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资助标准一般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二)过程管理
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专项按照《重庆市渝中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实施。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4份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1份;
3、科研诚信承诺书加盖鲜章1份;
4、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周期、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等5项预统计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相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在2024年11月2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渝中区科技局208室(通和睿庭和平路162号附1号办公楼2楼20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庞老师、颜老师;联系电话:023-63615506、023-63765285;邮箱:7685600@qq.com。
四、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需聚焦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应用前景。
2.申报单位应与项目落地方相关单位达成项目合作意向。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基础和实施能力,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逾期经济社会效益。
附件:
1、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申报书
2、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申报书
3、科研诚信承诺书
渝中区科技局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渝中科(2024)31号“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专项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