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环资〔2024〕212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技术、产品、工艺、装备、工程、案例、解决方案等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函〔2024〕291号)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项目征集,经市(州)和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予以发布。
请按照《四川省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实施方案》,继续督促企业利用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工艺、装备开展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提升绿色竞争优势,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附件:四川省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技术、产品、装备、工艺、工程、案例、解决方案等项目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