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市教科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按《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纳入2018年四川省中职学历招生通告的所有教育部门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含高等职业院校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
二、检查依据及内容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等教学标准,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十二五”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以规范教学实施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安排实施、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技能课程开设、实习管理、教学评价、教学管理、教材选用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1)。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全面自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全面自查。全市教育系统各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举办的中职专业)要对照检查表开展全面自查,得出自查得分,形成自查报告,并逐条梳理印证材料存档备查。
(二)区(市)县检查。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中职学校及高职院校举办的中职)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于10月15日前,将区(市)县检查工作报告、经核查的《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每校一表)和《区(市)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检查得分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加盖电子章的图片版报市教育局高职处。
(三)实地抽查。10月中旬,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分赴各区(市)县,对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教育局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面了解掌握本地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做好教学整改提高工作,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五、联系单位及人员
本次检查工作由市教育局高职处、督导办和教科院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