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区(市)县委宣传部,各区(市)县教育局、司法局,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
为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深入宣传贯彻宪法的通知》(成宣〔2018〕16号)要求,突出抓好宪法修正案核心要义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少年主动学习宪法、树立宪法意识,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来临前夕,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决定开展全市第三届中小学生家庭暨高校学生法治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围绕学习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即第五次修改),自拟题目。
二、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不含小学1-3年级学生)家庭和市属高校学生。按学生就读学段分为小学、初中、高中(职高)、高校四个组别。
三、征文要求
(一)主题鲜明,突出宪法修正案学习,观点正确。
(二)联系实际,内容健康向上,文笔流畅生动,时代气息浓郁。
(三)文体及篇幅要求
1.小学组、初中组:记叙文,500字以内;
2.高中(职高)组:议论文,800字以内。
以上组别均须附家长法治感言(100字以内)。
3.大学组:议论文,1200字以内。
(四)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并通报就读学校。
四、报送要求
学生自愿报名,学校组织自评,区(市)县组织评委初评并按要求上报优秀参赛作品(附指导老师评语,每篇征文限1名指导老师)。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于2018年11月25日前遴选9篇优秀参赛作品(每个组别不超过3篇),市属高校、市直属(直管)学校自行组织推荐不超过5篇。各单位统一填报《成都市第三届中小学生家庭暨高校学生法治征文比赛参赛作品推荐表》报送市教育局指定邮箱,个人自行参赛作品不予接收。逾期不报、报送材料不齐或电子文件无法打开的,视为弃权。
五、评审奖励
此次活动由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阅评,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审定,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联合发文通报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广获奖作品,遴选优秀成果结集出版。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奖项 | 组别 | 备注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高校 |
一等奖 | 5 | 5 | 5 | 3 | 获一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为优秀指导老师 |
二等奖 | 10 | 10 | 10 | 6 |
三等奖 | 15 | 15 | 15 | 9 |
组织奖 |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综合报送征文质量及组织、指导参赛情况评出单位组织奖。 |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各单位要结合此次活动,深刻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指导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学习教育,把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二)积极协作,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把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共同任务,协同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配合开展好新闻宣传报道,通过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活动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