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成都市节水奖励办法(试行)》《成都市节水行动2025》有关规定,经过自行申报,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成都市节约用水监管事务中心复核,市水务局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拟奖励2023年度企业(单位)、小区及先进个人名单。现将拟奖励对象名单及奖励金额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水务局反映拟奖励对象在节约用水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市水务局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市水务局机关纪委对节水奖励的审查、公示、复核、公布、颁奖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8-61882865。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28日。
受理部门:市水务局水资源与供水管理处(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1号楼1014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82860,邮箱:1667487792@qq.com
附件1.拟奖励企业(单位)名单
附件2.拟奖励小区名单
附件3.拟奖励节水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42023年度市级节水奖励金额分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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