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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2024年成都市级财政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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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2024年成都市级财政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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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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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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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决策部署,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潜能,更好策划、编制郫都区2024年成都市级财政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项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方向
    (一)乡村生态价值评估转化机制试点项目。聚焦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以村(社区)、集聚区、林盘等为单元,开展乡村生态产品价值评估,通过招引1-2个生态价值评估活化利用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生态产品价值调查、监测、评估、应用机制,形成典型经验和案例模式。
    (二)农业多主体全链条创新联合体机制试点项目。围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结合本地特色产业,加强同科研院所合作,构建农业产业化企业(省市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引领支撑、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学、研、用、金各方面支持的农业科技转化创新推广应用平台,形成完善的组织模式、科学的运行机制,形成一批典型案例。
    (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围绕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依托成都农交所郫都分所建立完善县域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重点围绕平台建设、服务升级、规范监管等方面进行支持,打造运行顺畅、管理规范、覆盖周边的中心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郫都区符合条件(乡村生态价值评估转化机制试点项目、农业多主体全链条创新联合体机制试点项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XX镇人民政府、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申报项目已进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
    (三)能够落实项目建设相关配套资金和用地指标。优先支持有策划规划、有土地指标、已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区财政安排匹配资金的项目。
    (四)项目建设内容申报了其他专项资金的,应当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补助资金情况。
    (五)项目可行性较高,项目建设内容明确、预期效益较好,能有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
    (六)2021年至今,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项目实施期限
    原则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
    四、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编制项目方案报送至郫都区农业农村局开发指导科。
    五、项目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
    六、项目审核
    项目申报结束后郫都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立项结果,公示进入立项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信息。
    七、成都市级财政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2024年成都市级财政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项目,每个给予40万元成都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八、补助资金使用注意事项
    资金使用上要严格执行有关财政资金使用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论证审查、规划编制等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与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支付房屋租金、铺货等。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老师;联系电话:60869019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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