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亩均效益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2〕2号)、泸州市产业园区综合协调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办法(2.0版)〉的通知》(泸市产园综协办〔2022〕7号)要求,市产业园区综合协调办公室组织各区县及园区对全市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进行了评价,同时参照市级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负面影响后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初步分类。现将拟评为A类企业的名单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产业园区综合协调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联系地址:江阳区江阳南路8号,邮编:646000
联系电话:0830-3129632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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