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泸市府发〔2021〕25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拟补助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至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和人才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具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联系方式:市科技和人才局规划与政策法规科:0830—8950159;邮箱:744373257@qq.com。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