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产业经济发展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3〕269号),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下达我市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市州切块资金)400万元。依据《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3〕6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项目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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