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人事〔2023〕133号)要求,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确定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纪检监察组61881627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机关纪委61886364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人事处61881622
通信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蜀锦路68号
四川省工业兴省制造强省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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