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扶贫移民局、妇女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部署新要求,发挥家政服务业在脱贫攻坚、巩固扶贫成果方面的作用,在“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工作基础上,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决定全面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现将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关于全面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的通知》(商服贸函〔2018〕175号,以下简称175号文)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参与“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范围
2017年9月,商务部等部委在川召开了“百城万村”试点工作推进会,我省成都市及广安市广安区、南充市仪陇县、泸州市叙永县、宜宾市屏山县、广元市苍溪县、巴中市通江县、达州市宣汉县、眉山市仁寿县等8个县(区)分别作为首批试点中心城市和贫困县(区)入选。成都、上海、北京作为对口的中心城市与我省8个贫困县(区)进行了积极对接,取得了初步成果。
175号文将参与家政扶贫的中心城市进行了扩容,我省眉山、自贡、德阳、宜宾、乐山市入选,江苏、浙江、广州、厦门、重庆、海南等主动要求对接四川,体现了对四川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视和家政扶贫工作的信任。目前,江苏等7个省市和省内6个中心城市的共75家家政企业参与四川家政扶贫工作,与全部国家级贫困县(区)开展对接。
二、“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要求
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大山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指出,家政行业是个朝阳产业,要把这个工作做实做好,办成爱心工程。各市(州)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全面加快推进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区)要在省级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本地的商务、发展改革、财政、扶贫、妇联合作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目标,指定专人负责,分工协作,按照175号文的要求,推进各项主要任务开展,组织好需求城市与输出地的供需对接工作,强化技能培训,及时提供就业,推动建立诚信体系,培育示范企业和带头人,落实好保险政策,建立扶贫统计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和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等。
(二)积极参与家政扶贫试点示范国际合作项目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示范国际合作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7〕503号),四川省被商务部确定为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示范国际合作项目的7个省之一。经商务部批准,四川省商务厅成立了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眉山市作为该项目框架下的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开展针对全省贫困人口的家政服务培训,全年计划培训贫困人口300人,并达到70%以上的就业率。各贫困地区要积极配合,组织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参加家政培训,达到“输出一个人,致富一家人”的目的。
(三)及时报送材料
1.工作方案。参与家政扶贫工作的中心城市和国家级贫困县(区)所在市(州)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规划、实施方案、支持政策,指导培训,有序推进。以上材料均由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送商务厅。
2.联络员信息。请各市(州)报送负责家政扶贫工作的联络员信息表(含市级联络员和贫困县联络员),由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送商务厅。
3.统计信息。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按照175号文的要求做好家政扶贫统计工作,及时填写175号文的《家政扶贫统计数据采集表(输入地)》和《家政扶贫统计数据采集表(输出地)》,于每个季度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商务厅。
4.工作经验和做法。各市(州)要及时总结家政扶贫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示范企业和带头人的事迹,加强信息报送。首批参与“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的中心城市和贫困县(区)要加强经验总结宣传,其他市(州)可参照“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的做法,因地制宜开展家政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