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现对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完成验收手续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公告(项目清单见附件)。验收不通过的项目,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应原渠道退回(相关退款事宜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28)86669053
附件:
1.2023年4月-9月通过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览表
2.2023年4月-9月验收不通过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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