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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济南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申报2023年度济南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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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7-18
  • 来源: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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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办),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市监〔2022〕4号)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济南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的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请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的申报条件准备所需材料,进行申报。于7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五份)和PDF电子版报送至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区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申报要求;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加盖公章(附件2)报送至知识产权保护处。具体联系人详见附件3。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济南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同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入选2022年度山东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附件1:济南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汇总表

    附件3:区县联系人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济南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申报指南

    为完善全市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助推企业“走出去”中的作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实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现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支持我市重点产业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工作,为企业与海外目标国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发展经贸关系进行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识别和防控,提升企业规避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手段和策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助推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推动济南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任务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协助企业检索、收集、跟踪海外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信息,提供定制化知识产权情报数据支撑服务;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分析、侵权风险分析、投资环境分析等服务,提出防范和应对潜在风险的策略和建议;针对可能或已经对产品出口、技术进出口、境外投资、行业安全、国际声誉构成风险的海外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海外法律维权服务。
    三、申报条件
    企业是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的申报主体,应联合接受委托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一)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产品或技术进出口企业、签署境外投资合同或意向的企业、拟赴国外参展的企业,且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合作协议的企业(需提供证明材料);
    3.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量,且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配套制度和人力资源的企业;
    4.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中的具体目标国签订有产品、技术进出口、境外投资合同或意向的企业优先;
    5.有良好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有专利代理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人才资源,能够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代理、检索分析、布局、涉外维权等业务;
    3.有良好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的企业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合作协议书。其中项目合作协议书要有企业和委托机构双方盖章,应包括项目实施计划、信息检索分析目标、风险预警分析预期、对服务机构的工作需求等。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委托合作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及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专利代理证复印件、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推荐名单、律师证复印件等)
    2.专业服务能力说明和其他要求的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联合接受委托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按要求提报申报材料,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盖章,对申报材料中发现的问题,可要求申报单位补充和更正。
    (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审查项目的必要性及在技术分析、检索分析和侵权判定等方面的预期目标和成效,可以要求企业当面答辩,提交补充材料,或实地核实有关情况。
    (四)市市场监管局局对专家评审通过的拟开展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资助对象。有异议的,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组织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申报单位资助资格,并按照专家评审结果顺延递补。
    六、验收程序
    (一)项目立项后,市市场监管局与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并申请验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成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结项。验收不通过的,予以一个月的整改时间,整改后仍不通过的,不予以资助,三年内取消申请项目资格。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接受市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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