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组织申报“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双十佳”)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成都市:申报“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 (“双十佳”)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23-06-20
  • 来源:
  • 类型:通知
  • A+
    A-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双十佳”)征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3〕36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双十佳”)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23〕26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深化能效和应对气候变化国家合作,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7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以下简称“双十佳”)征集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征集工业和信息化、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4个领域的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符合《通知》征集条件要求的单位,根据所在行业领域,分别向所在区(市)县经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口提交“双十佳”推荐材料。节能技术推荐单位填报《最佳节能技术推荐书》,节能实践推荐单位填报《最佳节能实践推荐书》。
    二、区(市)县相关部门收到推荐材料后,需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形成本领域的推荐材料,于2023年6月21日12:00前,将推荐意见,《最佳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最佳节能实践推荐汇总表》和有关单位提交的推荐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刻盘)报送市级对口部门。
    三、市经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行业领域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实际,对区(市)县推荐上报的“双十佳”项目进行初步审核,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推荐意见,《最佳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最佳节能实践推荐汇总表》和有关单位提交的推荐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刻盘)报送省级对口部门,同步抄送市发改委。
    四、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西南民航局、成都局集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形成四川省“双十佳”推荐名单(原则上每个领域最多推荐3项节能技术和3项节能实践),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管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组织专家对各地区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并按程序确定和发布国内“双十佳”清单。对纳入国内“双十佳”清单的节能技术和节能实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国际能效中心(EEHub)框架,推荐参与国际“双十佳”清单评选,进一步展示节能降碳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附件:
    1、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双十佳”)的通知.pdf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成都市:申报“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 (“双十佳”)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