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统计局,成阿工业园区管委会、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20〕5号)《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阿委办发〔2023〕15号)要求,拟开展2021年度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扶持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各县(市)、成阿园区、德阿园区(以下简称“飞地”园区)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州境内注册或入驻“飞地”园区的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首次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依法纳税、各项经济指标纳入统计部门统计。
3.企业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信誉良好。
4.2021年以来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
5.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问题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申报奖励申请,阿坝州新上规模以上企业扶持奖励申报表。
(3)企业所在县(市)统计局出具的首次上规模企业证明,“飞地”园区工业企业需提供园区管委会首次上规模企业证明。
(4)新上规模以上企业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飞地”园区工业企业需提供在阿坝州内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2021年-2022年)。
(5)经所在县(市)统计局或园区管委会核验确认的产值、收入、利润统计台帐并加盖县统计局公章(2021年-2022年,分月和累计),县统计局提供应统尽统、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和是否同意申报的相关情况说明。
(6)各县(市)经信部门、飞地园区管委会出具2021年-2023年4月以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证明。
(7)县应急局、环保局(或飞地园区管委会)出具近两年来安全和环保情况说明。
(8)企业真实性承诺和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程序
(一)工业企业自愿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填报《阿坝州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扶持奖励申报表》(附件1),相关资料完备后向所在县(市)经信局、县财政局和县统计局或园区管委会申报。
(二)各县(市)经信局、县财政局和县统计局对申报新上规模的工业企业进行联合初审后,提出审核意见联合行文,并填写《阿坝州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企业扶持奖励汇总表》(附件3),报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和州统计局(电子档和盖章件一并报送)。
(三)属州“飞地”园区的企业,由企业向园区管委会申报,园区管委会提出审核意见行文报,并填写《阿坝州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企业扶持奖励汇总表》(附件3)报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和州统计局(电子档和盖章件一并报送)。
(四)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和州统计局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和各县(市)或园区管委会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后报州政府审批。
三、申报截止时间
各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和统计局及“飞地”园区管委会初审意见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贯。各县(市)和“飞地”园区管委会要认真研究文件精神,深入辖区内企业宣传贯彻政策要求,宣传面要达到100%。
(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县(市)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和“飞地”园区管委会,要对申报企业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沟通对接,确保新上规模工业企业扶持奖励工作顺利推进。
五、联系方式
(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企业科:杨 琦
邮箱:31424288@qq.com
(二)州财政局
经建科:王 敏
(三)州统计局
工业科:陈 庆
附件:
1.阿坝州2021年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扶持奖励申报表
2.真实性承诺书
3.附件3.新上规模以上奖励汇总表
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统计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