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业企业:
按照《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流区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力稳增长1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双办发〔2022〕39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启动第5条“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提升规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条款及第6条“促进消费服务业快速恢复”批发业、零售业和餐饮业条款政策申报兑现工作。请各企业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准备所需印证材料,按程序进行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3月23日(本周四)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相关功能区管委会或所在镇(街道),如有疑问可具体咨询细则中相关条款牵头科室。特此公告。
2.实施细则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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