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295号)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进行申报,并于2022年1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另附电子光盘一份)报送至新都区经信局环资科。需要申报文件的企业请与区经信局环资科联系。
附件下载
我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