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互联网+”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函〔2015〕16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发展,统筹“互联网+”、智慧城市等相关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互联网+”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互联网+”工作要求,统筹“互联网+”、智慧城市、宽带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重大政策,研究确定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查落实重点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互联网+”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甘 霖 副省长
副组长:李家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物流办主任
李志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唐利民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新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刘向鸿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邵小龙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方存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光华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
田云辉 科技厅副厅长
王 雄 公安厅副厅长
陈 伟 民政厅机关党委书记
陈书平 财政厅副厅长
董宏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
钟勤建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樊 晟 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 琪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涂建华 农业厅副厅长
杨春轩 商务厅副厅长
窦维平 文化厅副厅长
张 波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沈 健 省工商局副局长
罗文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于 丽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郑学炳 省旅游局副局长
雷开平 省能源局局长
张少鹿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任 云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陈洪波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倪 藻 成都海关副关长
严思勃 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了解“互联网+”、智慧城市、宽带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展状况和趋势,向领导小组提出政策建议;督促落实年度重点工作等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担省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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