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7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光盘一并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2.附件1-2: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3.附件2-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4.附件2-2: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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