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四川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川办函〔2015〕13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四川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王 宁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曲木史哈 副省长
召集人:赵学谦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建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黄 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 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罗平恩 民政厅副厅长
张其昌 财政厅副厅长
田 杰 省就业局局长
杨文杰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 强 农业厅副厅长
杨春轩 商务厅副厅长
罗元义 省国税局副局长
李晓东 省地税局副巡视员
沈 健 省工商局副局长
赵 波 省旅游局副局长
付 艳 省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邓新杰 省政府金融办副巡视员
二、主要职责及工作机构
统筹协调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研究制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田杰同志兼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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