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推动“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地落实,按照《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的意见》(川知促发〔2021〕64号)要求,省知识产权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首批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遴选评定工作。经有关企业自愿申报、市(州)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确定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为四川省首批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有关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优化培育工作方案,建立培育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条件保障,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积极探索强企培育的有效方法和路径,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工作指导和评价。
特此通知。
附件:首批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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