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镇(街道):
现将《关于申报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的通知》成经信财〔2022〕7号转发贵单位,请贵委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于4月29日前将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九份(双面打印胶装加书脊)+电子版申报材料一份(整套资料带章扫描件及车辆信息汇总表、明细表电子版)+信息汇总表报送至区经科信局产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此函。
附件:7号-(五部门联合发文 汽车产业处)关于申报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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