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和组织实施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2年实施)的公告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彭州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2年实施)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22-02-11
  • 来源:农业局
  • 类型:通知
  • A+
    A-

    为引导培育彭州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引领小农生产向绿色高效现代农业迈进,聚焦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提升本区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0〕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35号),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托管任务面积不低于3.08万亩。
  二、实施范围
  彭州市辖区内相关镇(街道)粮食、蔬菜、果树等种植区域。
  三、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四、项目补贴环节及面积
  彭州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2年实施)补贴计划:
  1.补贴果树枝条(秸秆)综合利用面积0.44万亩;
  2.补贴果树统防统治面积1.2万亩;
  3.补贴水稻、蔬菜旋耕犁田面积3.7万亩;
  4.补贴水稻机插秧面积0.9万亩;
  5.补贴水稻机收面积3.6万亩;
  6.补贴水稻秸秆还田面积1.1万亩。
  五、补助标准
  1.财政补助原则上不超过服务价格的30%;
  2.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
  3.资金补助实行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
  4.补助资金原则上补助服务主体;
  5.各环节具体补贴标准见《彭州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2年实施)实施方案》;
  6.在实际服务过程中,若补助面积增加,则降低每亩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六、申报条件
  该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是拥有能够完成作业任务的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科研单位、公司等,能够为我市粮食、蔬菜、水果种植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
  六、申报步骤
  (一)服务主体自主申报
  凡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并愿意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带上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机具清单、技术人员名单、办公场所照片、相关生产管理制度等)、申报函及承诺书(附件1)、申报表(附件2)一式五份,于2022年2月18日前到所在镇(街道)进行申报,各镇(街道)初审后于2022年2月21日汇总报送至彭州市农业农村局新经济和信息化科。
  (二)确定实施主体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农民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申报单位中优先选择服务质量较好、服务能力较强和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主体实施该项目。
  (三)任务认定
  服务主体需与服务对象(小农户或大户)签订服务合同,在服务过程中要填写服务日志,详细记录作业对象、面积、地点,服务结束后需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所在地村(社区)、镇(街道)初核、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四)资金拨付
  服务任务完成后,服务主体提交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公示、审计、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相应补贴资金。

  特此公告。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9日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彭州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022年实施)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