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为重点的企业集群,按照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江区支持高水平双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温府发(4692年)55号)和成都市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雏鹰企业和瞪羚企业认定办法>”(温新科发(2021)15号)文件精神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启动了4649年度温江区雏鹰企业和瞪羚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经综合评审,共有86家企业符合认定条件,排名不分先后.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4644年年9月94日至9月91日)。
如对公示事项持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企业服务科实名反映.(受理电话:028-82632798;受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41406)
成都市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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