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2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护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2〕1-3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度特色镇及川西林盘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邛崃市2022年度特色镇及川西林盘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所申报项目必须为已纳入成都市储备项目,并结合镇(街道)所申报的未来乡村示范村(社区)示范类、培育类、储备类开展项目申报,持续强化社会资本招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多方受益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项目一经审批,原则上不再予以调整,如确需调整,则按程序重新报批,并于2022年1月19日前将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纸质档报送至指挥部办公室(邛崃市农业农村局特色镇及川西林盘建设管理科),并将电子档发送至qlsxcjs@qq.com。逾时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
1.邛崃市2021年度特色镇及川西林盘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邛崃市特色镇及川西林盘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邛崃市2022年度特色镇及川西林盘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2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护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2〕1-3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度特色镇及川西林盘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可进入、可参与、景观化、景区化”要求,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消费场景多元、消费业态丰富、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能够充分体现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农民不断增收致富的新路径,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交易,促进农商文旅体深度融合发展,努力探索成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为诠释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乡村表达提供“邛崃范本”。
二、补助对象
各项目业主自主申报,通过竞争立项程序确定的特色镇(仅限于川办发〔2021〕36 号认定的成都市11个特色小镇)建设及川西林盘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委托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实施。
四、支持方向
(一)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特色镇及川西林盘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网络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等);林盘内川西民居风貌改造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公共绿化等公共环境设施)。
(二)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有策划规划、有土地整理项目、已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区(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项目。
(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开展项目储备、纳入市级储备库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第二届特色镇和林盘保护修复规划设计方案全球征集活动的点位实施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四)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特色镇及川西林盘建设的策划、规划、宣传等工作投入;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五、项目性质
成都市级核准备案制。
六、项目完成期限
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审计及报账。
七、实施程序
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制〔2019〕14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计〔2018〕32号)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备案。
(一)邛崃市级项目申报及审批
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必要性、目标任务、申报单位的确定程序、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资金投入概算、项目实施协调管理、督查验收、资金下达、总结宣传、效益分析等予以说明,2022年1月19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及明细表(见附件2)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市级领导审批同意后,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实地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对审批通过后拟申请备案的项目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最终确定具体实施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市财政局将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邛崃市特色镇及川西林盘建设指挥部审批。
(二)成都市级复审并批复备案
指挥部办公室完成以上程序后,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汇总,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由项目主办处室组织专家和相关业务处室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复核评审,评审结果报局党组审定通过后,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以正式文件批复区(市)县核准备案。核准备案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变更。
八、工作要求
(一)履行主体责任。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围绕本区域资源禀赋、文化元素、社会招引、主题定位、区域集中连片打造布局等各类因素开展项目申报。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一旦发现项目建设中违纪违规情况的指挥部办公室应取消该项目财政资金支持,并严肃查处。实施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实时掌握项目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整改存在问题。
(三)严格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绩效考评。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全过程进行绩效考评,并按照有关要求形成绩效自评书面报告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会将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次年财政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