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企业,科技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泸州市科技创新券工作,按照《泸州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泸市科人〔2020〕104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科技服务机构和创新主体注册入库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技服务机构注册入库条件
1、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为我市中小微企业等提供科技服务,并收取科技创新券作为服务费用的科技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类研发机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等);
2、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从事科技服务1年以上的业务基础,近3年无不良记录;
3、应当具备相应的科技服务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4、机构提供的服务需符合《办法》支持的服务范围。
二、创新主体注册入库条件
1、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财务管理规范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创新主体”)。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扫描件;
3、国家体系认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创新团队和创业者需提交创业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5、其他相关材料。
三、注册入库网址
网站名称: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
四、时间要求
注册入库时间:2021年11月20日前
五、其他要求
1、各区县科技部门应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和创新主体进行注册入库。
2、各区县科技部门应指导已注册的科技服务机构和创新主体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内完善注册资料。
附件: 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所需资质
附件:
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所需资质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子类 | 申请单位资质 |
1 | 设计研发服务 | 工业(产品)设计与服务 工艺设计与服务 集成电路设计 新产品与工艺合作研发 新技术委托开发 技术解决方案 中试及工程化开发服务 | 拥有市级以上认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等平台的机构 |
2 | 检验检测服务 | 产品检验 指标测试 产品性能测试 标准系统定制 软件测评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 | 具有 CMA、CNAS、CAL 等相关资质 |
3 | 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 | 委托分析、测试服务 委托实验、验证服务 机时共享服务 | 已纳入国家、省级科研 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 台 |
4 | 科技咨询及技术评估服务 | 科技查新服务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 文献原文传递 创新方法咨询服务 | 拥有国家级科技查新资 质或纳入国家、省级科 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或 获得省级及以上资助的 基础条件平台 |
5 | 技术转移中介服务 | 科技成果交易中介服务 技术经纪人培训服务 | 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 范机构 |
6 | 专利代理服务 | 专利代理 | 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 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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